公正性声明
我公司具有独立开展各项检定、校准、检测、检验业务活动的能力。本公司公开承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要求对外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保证本公司的公正性,现特向社会各界发表如下声明: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按照法定管理机构和认可机构的技术要求,对社会各界开展检定、校准、检测、检验服务,履行法律义务,承担法律责任。
2、树立良好的职业行为,保持和发展有效的管理体系。
3、坚持公开、公平、自愿申请和强制管理相结合的无歧视服务原则,对所有的检定、校准、检测、检验客户一视同仁,对所有的检定、校准、检测、检验工作都提供相同质量的服务,不得发生任何歧视或其它不平等对待的现象。
4、严格为委托方保守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维护客户的权利,保护客户的所有权和专利权不受侵犯,保证不将被客户单位的数据、资料提供给其它单位或用于本公司的技术咨询等。
5、坚持独立检定、校准、检测、检验,独立判断,保证检定、校准、检测、检验活动不受任何一方的影响;从事技术研发、设备维修的人员与检定、校准、检测、检验人员完全分离、互不影响。
6、为了保证检定、校准、检测、检验活动客观独立和公正性、诚实信用,是对一个公司的基本要求。为了保证检定、校准、检测、检验结果或数据的客观性公正性,公司应遵守“三不得”的规定。
(1)不得参与检定、校准、检测、检验活动数据和结果存在关联的利益关系;
(2)不得参与任何对检定、校准、检测、检验结果和数据的判断产生不良影响的商业或技术活动,保证工作的独立性和数据、结果的准确性;
(3)不得对本单位参与的技术转让和维修的设备出具检测报告和校准证书,如需检定、校准、检测、检验,应委托其他第三方机构进行。
7、所有检定、校准、检测、检验业务统一由业务部受理,并严格按照本公司质量体系的规定组织实施。其它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准直接受理检定、校准、检测、检验业务,情况特别紧急时必须要在24小时内到业务部补办有关手续。
8、客户单位对本公司检定、校准、检测、检验的结果提出异议时,一律由各事业部负责受理,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妥善处理,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异议提出单位。经复查证明结果确实有误时,由本公司负责更正所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校准证书。
9、当收到客户单位的投诉时,由业务部负责客户投诉的受理,组织调查、分析复验(必要时),纠正措施落实以及向客户的信息反馈,保存客户投诉处理记录,相关部门负责配合业务部做好客户投诉处理工作。
10、本公司全体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廉洁奉公和秉公办事的原则,对参与弄虚作假、敲诈勒索、受贿、渎职、徇私舞弊者,将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司法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11、本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公布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努力建立一支公正廉洁、服务周到的队伍。
12、本公司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山东中测校准质控技术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5日